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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662-1999 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技术条件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范围
    第二章 引用标准
    第三章 正常使用条件和特殊使用条件
    第四章 技术参数
    第五章 结构与性能

前言


    本标准制定了六氟化硫气体充气和回收装置的基本技术要求,为使用单位在订货及使用中提供技术指导。

    本标准的目的是提出对SF6气体回收装置的性能要求,以规范六氟化硫气体在回收、充气、净化、贮存各环节中的质量标准,确保SF6气体绝缘电器的运行可靠性。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电力工业局变电管理所,广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上海超高压输变电公司,上海通用机械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刚,陈锦清,郭碧红,张文庆,秦维陶,龚韧。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内容摘录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的技术参数、结构、性能及试验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的使用、试验、包装和运输。该装置是用于六氟化硫气体绝缘电器的制造、使用及科研等部门从电器中回收、净化及贮存六氟化硫气体,并能对设备抽真空及充入六氟化硫气体的专用设备。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0-89 钢制压力容器
    GB 191-8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768-83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
    GB 8905-1996 六氟化硫气体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检测导则
    GB 11023-89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导则
    GB 12022-89?工业六氟化硫
    DL/T 603-1996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运行及维护规程
    DL/T 617-1997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技术条件
    DL/T 618-1997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交接试验规程
    JB 8-82 产品标准标牌的规定
    JB/DQ 2588-90 六氟化硫充气及回收装置

3 正常使用条件和特殊使用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SF6气体回收装置一般要在3.1中列出的条件下使用。

3.1 正常使用条件
    a)户外使用。
    b)周围空气温度:最高40℃(24h平均值不超过35℃);最低-10℃,-30℃。
    c)海拔高度:1000m以下。
    d)太阳辐射强度:应考虑达到1000W/m2(晴天中午)时。


3.2 特殊使用条件
    当回收装置使用的环境条件不同于3.1规定的正常使用条件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4 技术参数

4.1 最高储气压力:4MPa。


4.2 回收气体压力:初压≤0.7MPa(20℃),终压≤0.05MPa


4.3 回收气体速度(20℃):将设备容积为1m3、气压为0.7MPa的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到容积为1m3、初压为2MPa的贮气罐中。气体回收时间为:设备中残压达到0.05MPa时,不超过0.5h~1h;设备中残压达到10×133Pa时,不超过1h~2h。


4.4 充气速度:对初压低于133Pa的1m3容器充SF6气体至0.7MPa时,充气时间不超过0.2h(20℃)。速度:5m3/h;2m3/h。


4.5 抽真空速度:对容积为1m3、初压为0.1MPa的容器抽真空至133Pa,速度:1m3/h;0.5m3/h。


4.6 装置本身的极限真空度:≤10Pa。

4.7 装置的真空度保持:在133Pa压力下保持24h,真空度值上升小于400Pa。


4.8 净化气体湿度质量控制:


4.8.1 湿度控制:当气源的六氟化硫气体湿度为1000μL/L时,经一次回收后的气体湿度应低于80μL/L。

4.8.2 油分控制:<10μg/g。

4.8.3 尘埃控制:粒径<20μm。


4.9 装置气体年漏气率小于1%。


4.10 装置连续无故障运转时间不应低于1000h;累积无故障运转时间不应低于5000h。


4.11 噪声水平:≤7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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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构与性能

5.1 结构要求
    装置主要由回收系统、充气系统、净化系统、抽真空系统、储气罐以及控制系统等组成。

5.1.1 装置结构布置应合理、美观,各部件应具有良好的防锈、防震能力,安装牢固,使用可靠。

5.1.2 装置各管线的连接、拆装和设备各部件应方便维修,易于操作。

5.1.3 装置的旋转部分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5.2 整机性能
    装置的结构设计应能使该装置安全地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a)对装置本身的储气罐及管路系统抽真空及进行真空度测量;
    b)对六氟化硫气体绝缘电器抽真空及进行真空测量;
    c)从六氟化硫气体绝缘电器中回收气体并加以储存及进行残压测量;
    d)对六氟化硫气体绝缘电器充气至额定工作气压;
    e)滤除及吸附六氟化硫气体中的杂质及水分等,净化六氟化硫气体。


5.3 气路系统

5.3.1 气体管路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横平竖直。

5.3.2 气体管路接头必须牢固可靠,与外部设备相连的接头结构应与六氟化硫绝缘设备充气口配套,连接方便、可靠。

5.3.3 在各种使用条件下,整个气路系统的密封必须良好,气路系统不应给SF6气体带入油、空气、金属粉尘等杂质。
5.4 储气罐

5.4.1 储气罐设计制造和试验按GB 150-89《钢制压力容器》进行, 并符合国家劳动总局制定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

5.4.2 储气罐内部应清洁,无遗留杂质。内壁应进行防锈处理,外表面漆层应牢固光洁。

5.4.3 储气罐容积不宜小于0.4m3,容积过小的应设置充气瓶装置(具有灌气瓶功能)。

5.4.4 储气罐应具有下列装置:
    --气压指示器;
    --超压监视器及安全释放装置;
    --液位监视装置;
    --手孔及排污孔。
    也可以配备加热装置。


5.5 气体回收系统
    该系统应包括压缩机、缓冲器、分离器、过滤器、热交换器、安全阀、逆止阀及气体压力表等(有些回收装置还应包括真空泵、真空表、冷冻装置)。


5.6 抽真空系统

5.6.1 抽真空系统包括真空泵、真空表(仪表灵敏度不低于10Pa)。

5.6.2 抽真空系统应具有防止真空泵油倒流的措施。

5.6.3 抽真空系统应具有排气接头,以便连接排气管。


5.7 过滤器

5.7.1 过滤器设计应能有效地过滤气体中的水分和微量固态杂质,使之不重新进入净化后的气体。必要时还应具备过滤六氟化硫电弧分解生成物等气态杂质的功能。

5.7.2 回收系统和充气系统应分别用各自的过滤器装置。

5.7.3 过滤器结构应合理,便于活化再生(没有该功能除外),便于更换吸附剂。


5.8 阀门

5.8.1 各种阀门密封性能必须良好,在任何位置均不应向外泄漏气体,在关阀状态下不应有内部渗漏现象。

5.8.2 各种阀门的操作应灵活、可靠,开闭指示应直观、正确。

5.8.3 各种阀门应具有良好的防锈能力和较长的使用寿命。


5.9 面板控制系统

5.9.1 控制面板应有以下设施:
    --装置进出口的压力指示仪表(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5级);
    --反映真空度的真空表;
    --操作系统简图和操作顺序表;
    --操作阀代号及气体进出口标志。

5.9.2 各种表计应性能可靠,排列位置适当,安装牢固。

5.9.3 操作系统图应清晰明了,各种表计及阀门操作把手处于图中相应位置,便于操作。


5.10 相序指示器及电源开关

5.10.1 为防止真空泵电机反转,应安装相序指示器。

5.10.2 回收装置采用的电源总开关应便于改变相序或安装自动换相装置。


5.11 移动式回收装置的移动轮大小适中,转动方向灵活,便于现场移动。


5.12 接地

5.12.1 回收装置应有可靠的接地。

5.12.2 回收装置应设置专用的接地螺栓,并置于明显的位置和具有接地符号标志。
5.13 铭牌
    出厂的每台装置应具有字迹清楚,又不易磨损的铭牌。铭牌应包括下列数据:
    --制造厂名称及商标;
    --产品型号及名称;
    --装置极限真空度;
    --回收初压力;
    --回收终压力;
    --回收气体速度;
    --充气速度;
    --抽真空速度;
    --最大储气量及储存方式;
    --电源电压及功率;
    --装置的重量;
    --装置的外形尺寸;
    --出厂编号;
    --出厂年月。
    --铭牌的位置在产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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